8月5日,从湖北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进会获悉,2014年以来,湖北省各市、州已经和计划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近130家,参与评价的企业职工达到3.2万人。
据介绍,2014年以来,湖北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在评价原则、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明确了企业的主体地位,企业自主权更加突出。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可以向同级鉴定中心、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申报开展企业技师、高级技师等类别技能人才评价;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制定与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相衔接的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通过增加企业在评价中的话语权,使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真正实现“一企一策”。二是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评价内容更加科学、全面。2014年以来开展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打破过去以考为主的传统的评价方法,改为考评结合,各行业、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评定、职业道德评价、理论知识考试四大模块设定权数确定合格标准。可对少数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和工作业绩评定结果特别优异者采取直接认定方式。同时,可根据企业技能人才在完成工作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改造,以及传授技艺培养指导徒弟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车间主管、技术专家、行业主管部门(协会)评定相应内容,人社部门给予指导帮助,使评价更加科学化、透明化。
湖北省鉴定中心主任徐淳表示,“倡导以企业为主,把整个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都交给企业来做,增加企业的话语权,让企业真正在岗位实际上考核劳动者,通过这个模式更加激发劳动者学习技术的热情。同时使技能人才取得社会认可的相应资格证书和符合自身能力水平的待遇,将有利于提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使他们能够真正回归企业、服务企业,为技能人才队伍的稳定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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