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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成立
发布时间:2014-05-06 来源: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编辑:水乡 阅览次数:1608
      近日,在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的指导和支持下,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中小企业协会、省律师协会联合成立湖北省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服务团由44名资深律师组成,团长由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律师担任。省经信委副巡视员黎力、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等领导参加成立仪式并讲话。
      成立仪式上,省律师协会会长、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岳琴舫律师宣读了《关于成立湖北省中小微法律服务团的决定》;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谢文敏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团成员代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省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武汉市竹叶山集团陈志福董事长作为企业代表分别发言。在省枢纽平台主会场黎力副巡视员、张正军副厅长、省中小企业协会李祠金会长、省律师协会岳琴舫会长、省律师协会刘元生秘书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田智勇主任分别为服务团成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向中小微企业代表赠送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手册》,并安排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邓宏律师在省枢纽平台现场接听企业咨询电话。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法律服务团律师要着力提高业务素质,着力提高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着力维护法律服务团的形象。针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渴望的风险防范问题,切实做好中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工作;针对中小微企业十分看重的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切实做好中小微企业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迫切希望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努力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提供法律支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程化、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满足中小微企业需求。

省经信委副巡视员黎力指出,各级经信委要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把法律服务作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覆盖到全省32个窗口平台和更多的服务点;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银河培训和常规培训的重要内容,宣贯到广大中小微企业当中;要大力宣传,跟踪协调,创造条件,支持法律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专业服务。同时,希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律师协会和省中小企业协会建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共同做好热线电话接听、法律咨询、企业维权服务及法律培训等工作,为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各窗口服务平台,各地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也为所在地法律服务团成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向中小微企业代表赠送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手册》。荆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律师协会在当地经信委、司法局的指导下,共同成立了荆门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
      成立仪式结束后,法律服务团副团长、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刘兆君律师为省枢纽平台、14个窗口平台、500余家中小微企业作了中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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