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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中国公路全面取消收费并不现实

交通运输部:中国公路全面取消收费并不现实

本报讯(记者 涂露芳)昨天,交通部召开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新闻通气会,宣布今年9月上旬将对全国公路违规收费自查摸底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在明年5月底之前完成清理整改。这意味着公路违规收费,9月将有黑名单。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表示,经国务院同意,在专项清理期间,各地将严格控制新增收费公路,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同时,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的审批将暂停。另外,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不得延长收费期限,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国家确定的西部地区省份要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消本辖区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进度。

      本月20日启动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求立即停止收费并撤销站点,对有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不过,本次清理并不意味着收费公路政策在中国面临终结。

      “今后,中国收费公路将仅限于高速公路和新疆等地区的一级公路,因为西部地区建设高速公路浪费资源,没有必要。但公路全面取消收费并不现实,政府部门很难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确保现有庞大公路体系的维修养护。”李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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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违规收费清理不到位可追责

据新华社电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22日在北京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各地要按照五部门下发文件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平稳有序地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切实取消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在通气会上表示,中央纪委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列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审批收费公路收费站点和通行费标准与收费期限是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因此,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省级人民政府。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经国务院同意,专项清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次专项清理要对各省(区、市)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发展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2012年4月前完成修订与废除工作。

      在总结完善阶段,一是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三是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四是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

      何建中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各地将及时公布收费公路有关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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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国公路全面取消收费并不现实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林红梅)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22日在此间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各地要按照五部门下发文件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平稳有序地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切实取消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让公路交通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

清理公路收费违规为今年反腐重点

      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在此间的通气会上介绍,近年来,结合贯彻实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治理公路“三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加大力度清理整顿收费站点,先后降低了集装箱和10吨以上货车的通行费标准,在所有收费公路开通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并落实免费政策,全面推行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目前已有27个省份实现了高速公路“一卡通”。特别是2009年成品油费税与价格改革实施以来,全国共有18个省份全面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李华表示,此次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既是前些年清理整顿收费公路工作的延续,又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的新举措。中央纪委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列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也对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

      李华在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李华表示,审批收费公路收费站点和通行费标准与收费期限是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因此,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具体清理工作中,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工作原则与要求,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扎实推进本地区专项清理工作。

      李华说,为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经国务院同意,专项清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五部门将对各地调查摸底、自查自纠以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有关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必要时组织省际互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让所有收费公路规范运营

      据李华介绍,此次专项清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解决各地不同时期形成的政策文件存在的交叉和矛盾。要对各省(区、市)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发展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2012年4月前完成修订与废除工作。

      在总结完善阶段,五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公路发展的长效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三是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四是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

    “要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优化机制、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李华表示。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事关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形象,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各地将结合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及时发布清理工作进度。特别是将结合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收费公路有关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6月20日已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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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收费公路清理不会“走过场”

本报讯(记者邓杭)昨天,交通运输部就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召开新闻通气会。交通运输部表示,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不会“走过场”,各地要切实取消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并将于今年9月份公布收费公路调查摸底情况。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介绍,2009年成品油费税与价格改革实施以来,全国共有18个省份全面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此次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是前些年清理整顿工作的延续。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省级人民政府。

      五部委将对各地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和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组织省际互查。调查阶段结束以后,将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或者整改措施。

      过路费过高是此次清理行动的整改内容之一,此次清理将改革健全收费标准定价机制。据介绍,目前已发现河南郑州黄河大桥以及浙江、广东等地部分路桥收费站,存在超期收费等情况,都在此次清理之列。

      为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交通运输部将及时公布收费公路有关信息,清理工作不到位或有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单位和地区,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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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公路乱收费缘何久治不愈?

中新网6月21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21日刊登发自北京的报道说,许多分析人士指出,公路乱收费问题久治不愈,地方政府与利益集团将公路当成牟利工具,其实反映了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与路桥公司所形成的“利益共同体”现状。

文章摘编如下:

    中国政府宣示将加大力度治理久治不愈的公路乱收费问题。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5个部门从昨天开始,利用1年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以及违规收费等问题。中国国内舆论在欢迎这项举措的同时,也预见地方政府将是最大阻碍。

      根据官方媒体人民网消息,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上周联合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

      上述部门发出《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通知还要求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按通知的内容看,其原则是:对于收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但已经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或政府能够按期还贷而且满足养护管理需求的经营性公路与政府还贷公路,省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降低收费标准。

收费公路采取双轨制

      中国的收费公路采取双轨制,即分成经营性收费公路与政府还贷公路两种。前者指的是县级以上政府利用贷款集资建设的公路;后者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是受让了“政府还贷公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利用贷款所建的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不同类型与地区的收费公路都有一定的收费规定与收费期限。但在现实中,许多地方政府或者公路经营者往往以超法定收费标准收费,或者收费期限到达后,又用各种手段让收费期限不断延长。

      中国国家审计署2008年就发现,一些省市将收费多年、效益较好的公路“改头换面”,违规重新批准和计算收费期限。还有的地方政府将已偿清贷款的公路,卖给企业变成经营性公路,并且一再倒卖,结果是收费年限一再延长。

      针对上述问题,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前述通知说,对于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而且严格取缔擅自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收费公路成印钞机

      中国政府针对公路乱收费问题的清查整顿已经进行过多次,但经验显示,一些被取消的收费公路死灰复燃,不久后改换门庭后又重新开始收费。许多分析人士指出,公路乱收费问题久治不愈,一些地方政府与利益集团将公路当成牟利工具,其实反映了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与路桥公司所形成的“利益共同体”现状。

      当前,路桥收费业被认为是中国首要暴利行业,其获取暴利的水平甚至远超过石油、证券、房地产业。官方媒体央视4月底针进行调查时,就发现2010年中国19家上市路桥公司的净利润率,最高达到59.66%,最低的也有19.87%,一般都在30%至40%之间。

      2008年,中国国家审计署说,北京机场高速等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

      在另一方面,公路的收费情况与信息透明度一直受专家质疑。2008年5月,北大学者王锡锌、沈岿、陈端洪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情况,得到的回复是:该公路投资总额11亿6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亿2322万新元),而仅在2004至2007年见累计收费18亿3893万元,但至今市政府都没有回答这些高速路收费去了哪里。

这些收费,也构成推高中国物流成本与通胀的“推手”。

      一个经常被中国国内媒体引用的数据是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而央视4月底在广东、辽宁跟随货车司机采访的体验,也发现运费至少三分之一被高昂的过路过桥费吸走。

      就物流成本而言,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其中,中国的货物运输总量有75%由公路承担的,过路过桥费又占到了运输成本20%至30%。

      种种迹象都凸显出公路乱收费的顽疾必须治理,在近期的讨论中,分析人士纷纷将矛头指向地方政府,并强调必须对地方政府施压,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以公开来制约滥用收费权。(韩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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